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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方案》)发布。《方案》明确,到2028年底,在全市范围内累计建成75万个以上充电设施,其中超充站2500座以上,提供750万千瓦以上的公共充电容量,满足超200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持续健全“中心城区面状覆盖、公路沿线线状互联、农村地区点状延伸、重点场景特色突出、居住社区智能安全”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加密建设城市超充网络。结合新能源汽车增长趋势,在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充电需求集中且服务能力紧张的区域,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合理建设超充站。推进充电设施服役年限5年以上或单枪充电功率低于80kW或整站装机功率低于480kW的充电站升级改造为超充站,提升充电服务效率。到2028年底,在城市区域建设100座以上超充站,持续巩固“面状覆盖”的城市超充网络。
有序建设公路充电网络。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同步规划超充基础设施,确保充电能力充足,对重大节假日期间利用率超过40%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站点,加强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高峰时段服务保障能力。在核心景区、物流园区、产业聚集区等车流量较大、补能需求较为突出的国省干道沿线以及省际城市交界、城镇节点等区域,合理布局建设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到2028年底,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100座以上超充站,国省干道沿线座以上大功率充电站,健全完善“线状互联”的公路超充网络。
持续补强农村地区充电网络。在公共充电服务能力较弱、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较大的农村地区,规划建设一批公共充电设施,补齐农村地区充电网络短板,扩大充电服务覆盖范围。重点在乡村旅游网红村镇、交通枢纽及公路沿线等区域,结合农村客货邮、电商物流、自驾游等场景,布局建设公共充电设施,提升充电便捷性。建设运营企业应同步提升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运维服务能力、设备可用率以及故障处理能力。到2028年底,在农村地区新建100座以上大功率充电站,加快补齐“点状延伸”的农村充电网络。
提升旅游景区充电服务能力。全市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应在游客服务中心、公共停车场等核心区域配建超充站,提升绿色旅游出行体验。到2028年底,在旅游景区建设50座以上超充必威站,配套完善“特色突出”的景区充电网络。
不断优化居住社区充电条件。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建标准,确保新建居住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条件应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求。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将改造停车位、新建充电桩纳入改造内容推进实施。
推广居住社区统建统服模式。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服”,积极推广智能有序充电。到2028年底,居住区新建私人充电设施20万个以上,持续优化“智能安全”的居住社区充电条件。
加快建设电动重卡大功率充电网络。编制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指南,重点围绕干线物流、港航集疏运、短途驳载等场景建设电动重卡高效补能体系。依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等打造大功率充电走廊,以果园港、万州新田港等重点港口及大型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为关键节点,实现与高速公路便捷互通,保障多式联运电动化衔接。支持整车企业研发适用于多场景的电动超充重型货车产品,鼓励物流运输企业及个体从业者新购或更新置换电动超充重卡。到2028年底,全市新建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站100座以上,推广电动超充重型货车1500辆以上。
持续提升车网互动能力。结合不同场景下的车辆停放习惯与电网调节需求,精准打造差异化车网互动场景。推动在居民小区、办公楼宇、工业园区等充放电规律明显、电力接入条件完善的场景建设V2G项目,支持V2G桩建设,提高车网互动的普及率与覆盖能力,鼓励用户在用电高峰时段参与放电,在降低电网调峰压力的同时获取收益,完善车网互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需求响应等激励机制,持续优化完善V2G上网价格政策,培育可持续的常态化放电商业模式。到2028年底,新建V2G项目10个以上、双向充放电(V2G)桩100个以上,放电100万千瓦时以上,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范围持续扩大。
提高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探索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备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备案,合理有序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避免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执行《重庆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对充换电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服务、退出等实施全流程规范。督促充换电运营企业提升站场安全消防、设备维护、生活设施配套等运营服务质量。
健全运营服务监测体系。市级充换电行业管理部门应通过市级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加强对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情况的常态化动态监测,重点围绕运营效率、服务收费、设备可用率、用户满意度及安全运维水平等关键指标,推动运营企业持续优化服务。设立全市统一的充换电客户投诉服务电话,畅通咨询投诉渠道,提升公共充换电服务的整体响应效率与用户感知。
加快配电网升级改造。持续推动配电网规划与公共充电站布局规划融合衔接,适度超前建设配套电力设施,重点围绕城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干道沿线、交通枢纽、乡镇聚集区、工矿企业、港口、码头等区域,对网架结构薄弱、供电能力偏低的区域开展配电网架优化、台区增容等建设改造,延伸投资界面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满足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
强化报装接电服务保障。持续优化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业务办理渠道,提升用户报装感知。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规范合理开展充电设施接入电能质量评估和试运行阶段电能质量监测,提高接电服务效率。探索优化公共充电设施电费结算方式。